|
武漢落戶政策新規,大學生落戶學歷要求說明及辦理流程,武漢進一步降低了落戶門檻。隨著各大城市的發展,對于人才的爭奪也越來越激烈,而武漢作為大學生最多的城市,留不住學生一直是個問題。那通過降低落戶難度,或許能夠吸引一些大學生,相關細則,下面就來看看。 ![]() 武漢落戶政策新規根據湖北省發改委印發的《2021年全省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要點》,湖北將深度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戶限制,實行基本條件準入制度。取消除武漢市外全省其他地區落戶限制,進一步降低武漢市落戶門檻,實行省內戶口遷移一地辦結機制。 武漢方面: 進一步降低武漢落戶門檻。推動武漢市全面落實取消進城就業和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等重點群體落戶限制條件,改進積分落戶辦法,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 全省其他地區: 取消除武漢外其他地區落戶限制。 ![]() 大學生落戶學歷要求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畢業生,滿足年齡要求即可申請落戶武漢。 年齡要求說明: ①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研究生以下畢業生:年齡不滿45周歲可申請。 ②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學歷證明材料①畢業證原件。 ②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學校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認證書”)。 ![]() 落戶武漢申請條件大學畢業生落戶武漢申請條件: 年齡不滿45周歲(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的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畢業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落戶。 辦事流程:縣(市、區)公安機關受理→審核→辦結→派出所歸檔。 中專(技校)畢業生落戶武漢申請條件: 1、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或取得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招生的畢業生)。 2、外地生源畢業生不滿1年在漢就業并列入我市急需專業目錄范圍,本市新城區生源畢業不滿2年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大中專畢業生回原籍落戶申請條件: 武漢市生源大中專畢業生回原籍落戶。 1、戶口在學校集體戶、出國人員管理中心,申請回原籍。 2、戶口在外地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在漢就(創)業回原籍。 一、大學畢業生落戶條件及材料(一)辦理條件 1、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經教育部認證)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滿45周歲(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的畢業生; 2、畢業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湖北政務服務網“武漢公安網上服務”平臺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本人手寫簽名,留存原件); 2、畢業證和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認證書”,均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畢業證丟失的,由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信網登陸賬號供民警核查學籍信息; 3、在自有房屋落戶的,提供自有房屋權屬憑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及關系憑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該自有房屋立戶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未立戶的需房主書面同意;在單位集體戶或在單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的,需提供單位證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區公共戶落戶的,需提供租賃房屋協議(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或房主書面借住證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網上核定地址; 4、配偶及子女隨遷的,需提供關系憑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5、本人及16周歲以上隨遷人員,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或現場采集照片(人口系統中有二代證照片的可不提供)。 存在戶籍信息與學歷信息不一致的,因學校錄入錯誤造成的,需提交學校證明原件、招生名冊及錄取通知書等學籍檔案中相關材料(蓋章的復印件);因辦理變更更正姓名或更正公民身份號碼的,應提交公安機關證明原件。
二、大學畢業生落戶辦理流程1、窗口受理: (1)申請提交材料。 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戶地的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戶籍窗口或戶政辦證中心窗口申請; (2)受理核發證件。 戶籍窗口民警審查,材料準確齊全現場開具《準予遷入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單》(含非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手持《戶口遷移證》的);對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戶口材料補正告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重復戶口或重身份證號未處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發現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處罰。 (3)辦理入戶歸檔。 申請人持《準予遷入證》和《戶口遷移證》或《批準入戶通知書》,到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或戶政辦證中心辦理落戶手續,打印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 (4)檔案資料管理。 申辦落戶所需材料由受理窗口收取裝訂成卷,分局統一存檔備查。 2、網上受理: (1)上傳提交材料。 申請人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武漢公安網上服務”,拍照或掃描上傳落戶需提交材料。 (2)網上受理審核。 各分局戶籍窗口每日在“武漢公安網上服務”受理審核,自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通過”或“審核不通過”操作,對“審核不通過”的,應詳細說明原因。 (3)核發準遷證明。 已“審核通過”的,于2個工作日內在人口系統中開具《準予遷移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書》加蓋“網上辦”印章,并根據申請人選擇的郵政快遞寄送或現場領取方式予以核發。 (4)辦理入戶歸檔。 申請人持申報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和《準予遷入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書》,到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或戶政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歸檔手續,派出所應認真審核落戶所需材料原件,準確無誤的,打印戶口簿或社區公共戶《常住人口登記表》;發現弄虛作假的,不予辦理并依法處罰。 (5)檔案資料管理。 派出所戶籍窗口收取的落戶所需材料要裝訂成卷,定期交分局統一存檔備查。 (四)辦理期限 材料準確齊全的,窗口受理的現場辦理;網上受理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





](http://www.wuhan.com/d/file/life/bz/2020-12-18/1608257138230468.jpg)
](http://www.wuhan.com/d/file/life/bz/2020-12-18/160825713968739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