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生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武漢市大學生落戶需要攜帶本人原籍《居民戶口簿》或學生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歷證明、房屋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或現場采集照片等。
辦理材料
1、本人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手寫簽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戶口簿》或學生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3、畢業證和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認證書”)(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房屋證明:
①在自有房屋落戶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權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②在單位集體戶或在單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的,需提供單位證明(留存原件);
③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區公共戶落戶的,需提供租賃房屋協議(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或房主書面借住證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網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戶的,需提供關系憑證(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和房屋所有人書面同意書(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條件的隨遷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歲以上隨遷人員,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或現場采集照片(人口系統中有二代證照片的可不提供)。
武漢大學生落戶辦理流程?
武漢大學生落戶流程(最新)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向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2、戶籍窗口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戶口材料補正告知書》;提交材料齊全的,經核查后,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開具《準予遷入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單》。
畢業超過3年在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向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2、戶籍窗口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戶口材料補正告知書》;提交材料齊全的,經核查后,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出具《申報戶口受理單》;
3、分局審查后,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批準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開具《準予遷入證明》或《批準入戶通知單》。
武漢大學生落戶網上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
申請人通過“武漢公安”微信公眾號或“武漢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掃描上傳相應落戶需提交材料電子檔,并網上提交。申請材料需真實有效,凡發現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由申請人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接收審核信息
公安機關自受理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核,并通過“武漢公安”微信公眾號或“電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選擇領取“準遷證明”方式
網上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可選擇郵政快遞寄送或現場領取。
辦理落戶手續
市外遷入的,憑《準予遷移證明》到原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后,持《戶口遷移證》《準予遷移證明》、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落戶手續,核發《戶口簿》、申辦身份證;市內遷移的,持《入戶通知書》、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落戶手續,核發《戶口簿》、申辦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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