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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昨天已經打給我們了。”7月16日,57歲的農民工周遠軍告訴記者,15日下午,他和6名工友收到了他們應得的賠償金及利息。 此前,因武漢兩家基層法院對相關事實認定不一,致使他們陷入討薪“羅生門”,澎湃新聞報道此事后,武漢江夏區法院啟動再審程序,再審期間經調解達成協議。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周遠軍和6名女同事在武漢明都花園小區物業公司打工,因漲薪要求未和新朗物業公司達成一致,隨后離職。兩年前,7名農民工經人介紹,請“懂法律”的胡世家代理他們申請勞動仲裁。2017年11月3日,洪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調解:每人獲得物業公司補償金9000元共計6.3萬元,錢款打入胡世家的建行賬戶。 當7人向胡世家討要補償金時,卻遭推脫。隨后,7人將胡世家告上法庭。然而,武漢市江夏區法院認為,物業公司沒有向胡世家轉賬,對7名民工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7人的代理律師——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律師收集到新朗物業2017年11月17日向胡世家工商銀行轉賬的業務回單,擬作為新證據證實7名民工的補償款已由新朗物業支付給胡世家。然而,7名農民工的再審申請被駁回了。 7人轉而依據仲裁委的仲裁調解書向武漢市洪山區法院申請對物業公司強制執行,要求物業公司向7人支付補償金,但洪山法院認為,物業公司已經履行完畢法定義務,即已經把錢打給了胡世家。 此事經澎湃新聞報道后引各方關注,江夏區法院啟動了糾錯程序。 江夏區法院6月27日作出的民事裁定書顯示,經該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本案發現新證據,應予再審。 江夏區法院對此案進行再審,6月28日,江夏區法院主持庭前調解,雙方達成協議,7月30日前,胡世家將賠償金退還給7名農名工。 “作為法律人,對農民工這些弱勢群體要懷有同情之心。”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說,本案標的很小、案情簡單,根據法律規定,適用速裁程序,然而7名農民工反而耗時近兩年才完成維權,值得深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