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7日),從武漢市客管處獲悉,1月1日開始,新的《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開始實施,為加大對出租車營運服務的監管,今年起,市客管處與各區交通、城管、交管等部門形成合力,對武漢站、漢口站、武昌站以及機場等窗口地段有拒載、繞道、多收濫要等違規營運行為的出租車予以重點整治,車號及所屬公司予以曝光,鼓勵并歡迎市民積極參與監督,共管共治。
出租車“三站一場”違規違法營運通報 目前,已有一輛無故拒載的出租車按新《條例》給予1000元罰款,34輛出租車在“三站一場”違規營運被通報。 1月11日下午,乘客湯先生從武昌岳家嘴準備搭乘出租車前往漢口161醫院。在攔乘鄂AX4C81車輛時,湯先生告知駕駛員陳某目的地后,陳某以不熟悉漢口的道路和交接班為由拒絕,要乘客搭乘坐其他車輛。期間湯先生通過視頻形式記錄雙方溝通情況,并在投訴過程中提供給行業管理部門。15日,市客管處依據新施行的《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駕駛員陳某做出罰款1000元,車輛停運學習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市客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條例》對窗口地段出租車違規營運不服從管理的,有了明確規定。按原《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強行拉客、拒載乘客、無正當理由中途終止服務的,處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不服從站點管理規定的,處罰措施并不明確。但從今年1月1日開始,按照新《條例》要求,對“議價、拒載、中途甩客倒客、故意繞道行駛的;在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長途客運汽車站、旅游景點等地違規攬客、不服從管理的”,由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吊銷其從業資格證。 市客管處負責人表示,由市客管處牽頭,武漢站、武昌站、漢口站以及天河機場等相關部門組建的聯絡員會議制度每月舉行兩次,各部門定期通報轄區內出租車營運秩序稽查整治情況以及整治建議,以形成“三站一場”的長效管理機制。該負責人還表示,在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違規情節嚴重的駕駛員,將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