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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暫行辦法,規定在該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租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每月10元,補貼面積為24平方米,累計領取時間不超過36個月。 補貼適用范圍,為在中心城區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持有效《武漢市居住證》;在單位名下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處于在繳狀態;月均收入不超過武漢公共租賃住房單身居民收入標準;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武漢無自有住房,且3年內無房產轉移記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向單位注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據介紹,《暫行辦法》將范圍限定在中心城區,是基于中心城區與新城區、開發區、風景區在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來源和管理體制的區別。新城區、開發區和風景區可結合各區實際參照制定相應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