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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城驕陽似火,最高溫均超過35℃。從武漢市勞動監察支隊獲悉,高溫補貼并非按天發放,而是按月發放。該支隊已對用人單位開展宣傳,督促按月足額發放補貼。 日前,由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應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執行時間為每年7、8、9三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該市勞動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稱,去年武漢市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該支隊將于8月初檢查本月補貼發放情況。 屆時若有勞動者未收到補貼,可撥打電話027-85755113舉報投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