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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收獲時,六月已至,全國的高三學生都即將迎來學習生涯中最重要的考試:高考。本著對高考考生負責的原則,為廣大考生提供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考試環境,不少城市優化治理水平,在高考期間主動開啟“靜音模式”,為同學們的考試保駕護航。
對于教室外的噪音,經歷過學習生涯的同學們都深惡痛絕,尤其是在考試期間,窗外工地的轟鳴聲,街上小販的叫賣聲,總能讓同學們的思緒從數學公式飛到市井大街。操場上的喊叫聲尚可以制止,但校園外的噪音總是讓學生和老師們無可奈何。但這個六月,不少城市切實考慮廣大考生的實際需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音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文件的精神,采取人性化執法、提前介入的方式,走進建筑工地、沿街店鋪等噪音源耐心的說服教育,并下達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并立即關閉噪音污染源。
在筆者看來,考試期間對城市內的噪音源進行整頓是社會治理能力提高的重要表現。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充分考慮到各個群體的不同利益訴求,而高中生作為未成年人,自身發聲的渠道少,能力弱。但他們是即將參加高考的“預備軍”,學習壓力大,任務重,作為祖國未來的棟梁,其合法權益更應該得到保證。執法機構在高考期間能針對考生特殊的利益訴求對城市進行臨時的治理,表明了我們的社會越來越重視不同群體,尤其是學生的權益,并且人性化執法的手段也給予了噪音單位足夠的整改時間,最大程度保證了各方利益。
然而,在執法人員對噪音源進行執法檢查時,要避免出現懶政的行為,其具體表現經常是“一刀切“。 全市不同的區域應適用不同的噪音預防政策。考生在考試時集中在學校內,距學校較近的噪音源應加大管理力度,更應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距離學校考點較遠的地區靈活調整管控措施,最大程度減少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 考生們即將迎來人生中重要的轉折點,青年們是社會未來的棟梁,不論是執法機構還是社會的其他主體,都應對這一特殊群體給予更多的包容和幫助,以更人性化的治理手段給考生帶來更全面的人文關懷,并以此為起點,提高社會的治理能力,為公民帶來更高幸福感的生活環境。 文:鄭州大學 陶子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