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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湖北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獲悉,我省2019年電力電量平衡及統調電廠優先發電計劃方案編制完成,共涉及三峽電廠、漢川電廠等75家發電廠。經綜合分析,2019年,全省電力電量總體基本平衡,其中電量略有盈余,電力在迎峰度夏(冬)等尖峰時段存在一定缺口。 據悉,按照我省2019年全省GDP增長7.5%至8%的總目標,在綜合分析研判全省產業結構和宏觀經濟走勢基礎上,考慮軍運會等重大活動保電實際,預計2019年全省全社會用電總量為2196億千瓦時(2018年為2071.43億千瓦時),增幅約6.0%。經初步測算,2019年湖北全口徑發電總量為291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 優先發電是實現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保障性收購,確保核電、大型水電等清潔能源按基荷滿發和安全運行,促進調峰調頻等調節性電源穩定運行的有效方式。優先購電是為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重點用電提供保障性服務,確保民生用電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 按照計劃,2019年我省水電、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等約1658.6億千瓦時全部列入優先發電計劃。其中,水電1489億千瓦時(含三峽940億千瓦時)、風電79.6億千瓦時、光伏55億千瓦時、生物質35億千瓦時(含生物質耦合1.5億千瓦時)。 火電方面,統調火電優先發電共計666.61億千瓦時。其中,按照“保安全、保供熱、保民生”原則,為保障供熱和迎峰度夏(冬)電力電量平衡,確定統調火電“保安供熱”類電量優先電量為575.98億千瓦時,占統調火電優先發電量的86%,體現保電惠民生的理念。 省能源局已要求各發供電企業做好設備維護、電煤組運和電網調度等,確保全省電力穩定供應。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將按年度預安排簽定購售電合同,對“保量保價”優先發電量、保全省電力正常供應所發電量,電網企業均應按政府定價收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