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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省政府發文正式批準陽新縣等17個縣(市、區)退出貧困縣。至此,全省37個貧困縣中,已有20個縣順利脫貧摘帽。另外3個是去年8月已脫貧摘帽的紅安縣、神農架林區與遠安縣。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和《湖北省2018年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工作方案》等相關規定,經縣級申請、市級初審、省級專項評估檢查,陽新縣、丹江口市、保康縣、秭歸縣、團風縣、羅田縣、英山縣、宣恩縣、來鳳縣、鶴峰縣等10個國家級貧困縣,十堰市茅箭區、十堰市張灣區、南漳縣、谷城縣、興山縣、崇陽縣、通山縣等7個省級貧困縣,均已達到貧困縣退出的標準和條件,批準退出。 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要求,陽新縣等17個縣市區要繼續完成剩余貧困人口脫貧任務,實現已脫貧人口的穩定脫貧,做到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不斷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脫貧成效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今明兩年,全省將堅持全部出列摘帽目標、“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對標中央巡視整改要求,堅決完成98.3萬人脫貧、800個村出列、17個縣摘帽任務。(記者胡瓊瑤、通訊員王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