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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仙桃市獲悉,該市又一惠民政策出臺,政府出資310萬元,統一為全市民眾購買了政府救助保險,將市民人身安全納入政府保障范圍。 仙桃市委政法委作為投保人,按每人一年2元的標準投保,保費全部由政府財政支出,不需要市民花一分錢,也不需要辦理投保手續。根據政策,在仙桃境內因火災或爆炸、重大惡性案件、交通事故、精神病人傷人、擁擠踩踏、安全生產、恐怖活動、高空墜物、未成年人溺亡等9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在無法找到肇事方或肇事方無力承擔相關賠償責任的,可以由市委政法委向市財產保險公司代為索賠,最高賠付金額為10萬元。 據了解,自7月受理賠償以來,已有該市城管局、沙湖鎮、毛嘴鎮、通海口鎮、三伏潭鎮等單位6人獲得救助保險,共賠付30多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