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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乃民生之本 今天,湖北省財政廳和省人社廳發布 《湖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要給廣大湖北人帶來實實在在的幫助!
哪些人在補助范圍內? 領取條件是什么? 金額分別是多少? 快看長江云的梳理!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用于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 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用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注: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待遇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文件全文看這里 http://www.hb.hrss.gov.cn/html/zcfg/20180723/29235.html 內含所有補助的 適用對象及領取方式 職業培訓補貼 這幾類人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貧困家庭子女 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 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以下簡稱六類人員) 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用途 (一)六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六類人員,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1.就業技能培訓。包括理論培訓和操作技能實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2個課時,享受補貼的培訓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補貼標準為200元—2000元/人。對培訓后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其中,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培訓費的培訓機構,按照上述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對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學員參加職業培訓期間,按照培訓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日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 建立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和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制度,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2.創業培訓。對六類人員和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42個課時的,可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培訓后六個月內辦理營業執照的參訓人員補貼標準為1200元/人,未辦理營業執照的補貼標準為800元/人。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 1.崗前培訓。對企業新錄用的六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50%。 2.技師培訓。在企業相應職業(工種)崗位工作、具備晉升職業資格申報條件的職工,其中通過培訓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工,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通過培訓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師,按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參加新技術、新工藝、新知識等方面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新能力培養,并取得相應培訓證書的高級技師,補助標準由各地根據培訓成本自行確定,與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相銜接。 3.新型學徒制培訓。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國家規定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三)符合條件人員項目制培訓。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可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國家列入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的群體,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領取手續 詳見文件第二十一條。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六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標準,按省人社廳規定的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執行。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領取手續 詳見文件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補貼 這幾類人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符合《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用途 (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與單位招用(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補貼期限分別計算。 (二)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離校1年內且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領取手續 詳見文件第二十三條。 公益性崗位補貼 這幾類人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 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 零就業家庭人員 用途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或政策享受期滿后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公益性崗位補貼和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 領取手續 詳見文件第二十四條。 創業扶持補助 用途 (一)創業補貼。對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學年起5年內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分別給予2000元和5000元的創業補貼;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給予創業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由各地人社部門結合實際制定。 (二)創業孵化基地補助。對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根據基地規模、入駐實體數量和孵化效果,給予一定的獎補;對在校和畢業5年內大學生在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可給予不超過3年的場租、水電費補貼。 (三)創業扶持資金。對在校及畢業5年內大學生在湖北自主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給予2萬至20萬元的資金扶持。 就業見習補貼 這幾類人享受就業見習補貼 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 用途 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領取手續 詳見文件第二十五條。 求職創業補貼 用途 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以及屬于社會孤兒、烈屬、殘疾人的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對企業參與就業扶貧,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就業1年以上的,可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 對在湖北參加實習實訓的大學生,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標準給予實習實訓補貼。 領取手續 詳見文件第二十六條。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用于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及維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實訓基地的設施設備、充分就業街道(社區)獎補、就業創業宣傳活動等,以及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對經地方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部門批準,由同級人社部門設立并派駐專門工作人員,有固定辦公場所,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駐外勞務工作機構,同級財政根據其為外出務工勞動者提供政策咨詢、技能培訓、職業中介、社會保險代理、權益維護等服務方面的工作業績,給予一定補貼。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重點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對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分別給予200萬元、10萬元的補助資金;對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10萬元的補助資金。 你符合領取補助標準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