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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定了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及整車質量等內容。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公布,最高時速不得超過 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 55kg。 下面一起看一下 ↓↓↓ (點擊圖片放大) ![]()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存在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的趨勢。目前實際使用中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超過 40km/h,整車重量超過 70kg。這些產品性能上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存在安全隱患。 為了滿足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基本出行需求并減少對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擾,新標準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 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 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 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 48V。 設置 11 個月過渡期 此外,《技術規范》還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以確保起火后能夠延緩車輛燃燒蔓延速度,為人員逃生和外部施救爭取更多的寶貴時間,盡可能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規范》將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起正式實施。2018 年 5 月 15 日至 2019 年 4 月 14 日為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按照《規范》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規范》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規范》的產品。《規范》正式實施后,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 可以看到,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是全文強制性標準。也就是說,其所規定內容,未來都將成為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的否決性標準。 一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的國標不是全文強制,雖然速度、整車質量、電池功率等都有標準,但屬于推薦性的標準,只有三項以上(含三項)不符合規定才是不允許出廠的不合規產品。" 強制性標準對生產企業來說,影響比較大,尤其是現在的規定,可能會大幅拉高整車的成本。"該負責人說。 ![]()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由此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停放充電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 出臺的《規范》一直備受業界關注。今年 1 月,國家四部委就聯合公示了《規范》的報批稿,在此之前,我國電動自行車領域的標準已實施近 20 年。 1999 年 5 月 28 日,國內第一部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發布實施,這個以 "GB" 開頭的國標被行業視為確立了電動自行車的合法地位。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超過 20 公里,重量不超過 40 公斤。但幾年后,市場上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產品都已超過國家標準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幾乎難以找到 " 國標車 "。 實際上,近 20 年間,關于標準的修改工作并非沒有進行。比如 2002 年 10 月到 2005 年間,全國自行車標委會曾對電動自行車的國標啟動首次修訂工作,但因報批稿中有關整車質量、最高車速、腳蹬安裝等條款存在較大分歧而未能完成修訂。 對此電動車新標準, 你怎么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