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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開發商可以代收維修資金嗎?如何查詢開發企業資質和誠信? ……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針對大家咨詢較多的問題,給予解答 住房保障篇 1.我市2020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新公租房保障政策,較以往有哪些惠民舉措? 一是加大了保障力度。在保障家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所有家庭租金均有所下降或保持不變。 二是調整了租金繳交方式。將“租補分離.先繳后補”的租金繳交方式調整為根據保障家庭收入情況給予一定的租金減幅。簡化了手續,減緩了租金繳交壓力。 三是優化了退出機制。對僅收入超標但確實無房可遷入的,允許繼續承租,按照項目評定市場租金標準計收租金。 2.此前已參加公租房保障資格復核,沒有申請住房救助,能否重新申請? 可以。經申請審核,所承租的公租房租金按審核后的收入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物業服務篇 3.收房時被開發商要求先交納維修資金才能辦理收房手續,是否合理? 合理。根據《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規定,“商品住宅的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房人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給購房人。”開發建設單位要求購房人先交維修資金再辦理收房手續的行為符合有關規定。 4.買房的時候開發商代收購房人維修資金,是否合法合規? 根據《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商品住宅的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時間和方式由購房人和開發建設單位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約定。”如購房人和開發建設單位通過合同約定明確由開發建設單位代收購房人維修資金并代交,符合法律規定。如無合同約定,開發建設單位無權代收購房人維修資金,購房人憑維修資金管理部門開具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核定交存通知書》在房屋交付前交存維修資金。購房人可以通過微信掃描《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核定交存通知書》上的二維碼在線交存維修資金,領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電子),省時省力更安全。 5.小區單元樓電梯壞了,業委會組織每家每戶投票時間很長,能否走綠色通道? 根據相關規定,以下維修事項可以不經“雙三分之二”表決,可通過應急渠道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屋面、外墻嚴重滲漏; 電梯故障; 樓體外立面有脫落危險; 消防設施設備故障; 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故障,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應當由供水企業承擔的除外; 共用排水設施設備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 供配電系統設施設備故障; 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嚴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緊急情況。 安心住房篇 6.住房租賃個人用戶合同網簽備案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個人用戶合同網簽備案可按以下七步進行: ①注冊與登錄:有兩種方式,一是登錄監管系統公眾端,網址:https://jianguan.ccbhome.cn/web/index?city=wh,用戶注冊:選擇城市->注冊->認證->登錄;一種方式是關注“CCB建融家園微信公眾號”,用戶注冊:選擇城市->注冊->認證->登錄。 ②房源核驗:點擊“監管備案”進入“合同網簽”進入 受理界面系統彈出房源核驗窗口,錄入房源信息,字段包括:房屋區域、(權屬)證件類型、權屬證號等相關信息進行“房源核驗”(通過房源核驗的房屋才能進入合同網簽頁面)。 ③租賃合同網簽:錄入(承租人姓名、身份證明、租賃起止日期、租金數額及支付方式、押金數額及支付方式、房屋基本信息、是否轉租、承租人的手機號碼)等合同相關信息,發送合同給承租人用戶進行審核,點擊“確認發送”后,生成合同編號(可生成二維碼分享給承租人確認合同信息)。 ④合同網簽確認:發送成功的網簽合同,由交易對手進 行確認。交易對手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下“我的網簽合同”,對相關合同進行處理。 ⑤租賃合同備案申請:出租人用戶或者承租人用戶發起 合同備案申請,系統自動發送至監管平臺的政府端,待房管局人員審核。 ⑥合同備案審核:區房管局用戶選中待審批的備案申請,瀏覽合同(房源信息、合同信息、人員信息及附件),填寫審批意見,點擊“審批”完成合同備案審批操作。 ⑦備案證明打印:審批完成,系統自動生成備案證編號,房管局可點擊打印租賃備案證明。 7.租房周邊哪些情況應著重關注? 注意房屋周邊公共交通設施是否便利(如:步行至公交、地鐵站點的時間),商場、超市、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站點等生活配套是否齊全。房屋周邊電線、電纜是否存在私拉亂搭,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夜晚沿路照明情況等。另外,建議提前向物業、社區了解房屋周邊治安情況,臨街房屋還需注意街面車輛與行人的聲響對租住體驗的影響。切莫僅圖租金價格低廉,忽視本該考慮的房屋周邊重要居住影響因素。 安心購房篇 8、交房后房屋出現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可否要求退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交房后房屋出現漏水、滲水等情況并非屬于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 |














